兹有2016年8月宁波市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(需方)与广州奥凌自动化控制科技有限公司(供方)签署实验室自动化设备采购合同,合同金额364651.0元,合同中约定需方收取合同金额5%作为产品质量保证金,质保金额18232.55元,于验收合格2年后无息退还。2018年8月质保金到期后需方开始一直联系供方未果,无法完成质保金退还流程。现通过发布此公告,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若供方仍未联系需方,视为供方放弃此项债权。特此公告。
联系地址:浙江省宁波市高新区清逸路66号C座行政事务部。联系人:王佳颖,联系电话:18258847805
地址: 浙江省宁波市高新区江南路1588号D座
电话:0574-87878625 邮编:315048